因认为微信公号兽楼处的文章侵犯名誉权,田朴珺将公号注册人王女士诉至法院,索赔56万元。3月21日上午,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公号两篇文章部分事实缺乏足够证据,个别词...
因认为微信公号“兽楼处”的文章侵犯名誉权,田朴珺将公号注册人王女士诉至法院,索赔56万元。3月21日上午,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公号两篇文章部分事实缺乏足够证据,个别词汇具有侮辱性质,对田朴珺人格尊严进行贬损,构成名誉侵权,判令王女士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赔礼道歉,赔偿损失6万元。
2016年5月25日,公众号“兽楼处”注册,注册信息是王女士的身份信息。该公号发表的《田朴珺撩汉往事,世界就这样被野路子的女人抢走》7小时阅读量超过120万,王思聪也曾在其微博转发。因认为上述文章侵犯名誉权,田朴珺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对方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同时要求判令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、经济损失40万元、律师及公证费60836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