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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例“微信公众号”传销案宣判

时间:2018-01-08 点击数:

2015年5月,王贤注册了4个微信公众号进行传销活动,只要往指定公司银行账户缴纳9.6元或9.9元,即可取得这几个微信公众号的初级会员资格,初级会员通过加粉的形式往下发展会员,按...

2015年5月,王贤注册了4个微信公众号进行传销活动,只要往指定公司银行账户缴纳9.6元或9.9元,即可取得这几个微信公众号的初级会员资格,初级会员通过“加粉”的形式往下发展会员,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。同年8月初,仅3个月的时间,共吸引会员18.2万余人,传销资金累计达到180万余元,王贤由此赢利甚多。 腾讯公司发现了系统内的这一违法现象向警方举报。

近日, 甘井子区法院一审判决,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对主犯王贤、朱某某分别判刑5年6个月,各处罚金20万元;对从犯任某某判刑8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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